社會責任

員工關懷與人權保障

職場不法侵害危害預防與教育訓練

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及相關規定,參照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建立完善的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機制,致力為全體員工打造安全、尊嚴、相互尊重的工作環境。

麼是職場不法侵害?

指員工於執行職務時,在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以言語、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或網路等方式,造成身體或精神傷害的不當行為,包含職場暴力、職場霸凌、性騷擾及就業歧視四大類型。

本公司的預防措施

本公司明確宣示對職場不法侵害採「零容忍」立場,並依以下六大面向系統性推動:

一、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定期盤點內外部潛在風險,針對高風險情境制定對應控制措施。

二、作業場所適當配置:從物理環境、工作場所設計及行政管制三面向進行環境改善,降低不法侵害發生機會。

三、人力適性調整:合理安排工作分配與排班,避免人力不足或工作負荷過重引發衝突。

四、行為規範建構:於組織政策中明定各級主管與員工的權利義務,並將不當言行樣態納入員工守則,作為懲處依據。

五、教育訓練:定期辦理全員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教育訓練,課程內容涵蓋不法侵害辨識、溝通技巧、衝突處理及緊急應變,並依主管、一般員工等不同對象設計適切課程。

六、事件處理與申訴機制:建立明確的通報流程與申訴管道,確保事件發生時能即時啟動調查程序,保障申訴人隱私與人身安全,並提供後續心理輔導與法律協助。

 


性騷擾防治與教育訓練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本公司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打造零容忍的性別友善職場環境。

一、什麼是職場性騷擾?

指在工作場所中,任何人以 言語、肢體、文字、圖像、電子訊息或其他具有性意味之行為,對他人造成冒犯、不適、羞辱、威脅或影響其工作權益,即可能構成職場性騷擾。

職場性騷擾不限於異性之間,也可能發生於同性之間;不限主管對部屬,也可能發生於同事、客戶、廠商或其他第三方之間。

二、常見職場性騷擾類型


1. 言語性騷擾

以言語或語氣進行與性有關之冒犯行為,例如:

  • 開黃腔、性暗示玩笑
  • 評論他人身材、外貌、穿著
  • 詢問私人性隱私
  • 發表令人不適之性別歧視言論

2. 肢體性騷擾

以身體接觸造成對方不適或侵犯,例如:

  • 不必要碰觸、拍肩、摟腰
  • 刻意靠近、阻擋去路
  • 強行肢體接觸或碰撞
  • 其他使人感受冒犯之肢體行為

3. 視覺 / 文字性騷擾

透過文字、圖像、文件等方式傳遞不當內容,例如:

  • 張貼或傳送色情圖片、影片
  • 傳送具性暗示訊息、貼圖、表情
  • 在通訊軟體中發送不當文字內容
  • 展示令人不適之影像或畫面

4. 權勢性騷擾

利用職務、權力、地位進行不當要求或暗示,例如:

  • 暗示接受邀約可獲得工作機會
  • 以升遷、考核、排班施壓
  • 拒絕後遭受刁難、孤立或報復
  • 以職務關係要求不當互動

三、哪些情況也可能構成性騷擾?

即使行為人主觀上「沒有惡意」或「只是開玩笑」,若造成對方感到:

  • 不舒服
  • 被冒犯
  • 被羞辱
  • 被威脅
  • 影響工作情緒或安全

即可能構成性騷擾。

判斷重點不在「是否有惡意」,而在於 對方是否感到不適與受侵犯

四、公司防治原則

本公司對職場性騷擾採 零容忍原則,並落實以下措施:

  • 禁止任何形式性騷擾
  • 禁止報復、刁難或二次傷害
  • 尊重個人身體界線與意願
  • 保護當事人隱私與名譽
  • 公平、保密、即時處理申訴案件
  • 提供必要協助與支持資源

五、若遇到性騷擾,可以怎麼做?

1. 明確表達拒絕於安全情況下,明確表達不舒服並要求停止。
2. 保留相關證據保留對話紀錄、訊息截圖、Email、錄音、目擊資訊等。
3. 尋求協助可向主管、人資、申訴窗口或可信任人員反映。
4. 提出申訴透過正式申訴機制啟動調查與處理程序

 


供應鏈管理

負責任的採購,守護人權與環境。 

本公司與供應商共同承諾,拒絕接受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周邊衝突地區非法開採之礦產,實現透明、負責任的供應鏈管理。

無衝突礦產聲明如下:

1.  重申本公司及供應商願共同負起社會與環境保護的責任,絕不接受來自剛果及鄰近衝突地區非法開採之金(Au)、鉭(Ta)、鎢(W)、鈷(Co)、錫(Sn) 雲母(Mica)

2.  供應商必須確保產品不使用來自剛果及其周圍的國家和地區的衝突礦產。
下列國家出口之金屬皆不符合「無衝突規範」,剛果民主共和國(DRC)、盧安達(Rwanda)、烏干達(Uganda)、蒲隆地(Burundi)、坦尚尼亞(Tanzania)、肯亞(Kenya)(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認定上述國家皆為剛果礦脈之礦產)。

3.  本公司將要求供應商將前述要求傳達給上游供應商,並要求其供應商履行前述聲明。